国际上开展清洁生产的现状如何?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清洁生产逐渐趋于成熟,并为各国企业和政府所普遍认可。加拿大、荷兰、法国、美国、丹麦、日本、德国、韩国、泰国等国家纷纷出台有关清洁生产的法规和行动计划,世界范围内出现了大批清洁生产国家技术支持中心、非官方倡议以及手册、书籍和期刊等,实施了一大批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至今,清洁生产已经建立了全球、区域、国家、地区多层次的组织与交流网络。UNEP自1990年起每两年召开一次清洁生产国际高级研讨会,在1998年的第五次会议上推出了《国际清洁生产宣言》。截止到2002年3月底,已有300多个国家、地区或地方政府、公司以及工商业组织在《国际清洁生产宣言》上签名。
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一部分企业接受了清洁生产的理念并在技术和信息支持下开展了一些活动,大量的实践表明清洁生产可以达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2000年的第六届清洁生产国际高级研讨会上对清洁生产发展状况的概括是:“ 对于清洁生产,我们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达成全球范围内的共识,但距离最终目标仍有很长的路,因此,必须做出更多的承诺”。在2002年第七次清洁生产国际高级研讨会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建议各国进一步加强政府的政策制定,使清洁生产成为主流,尤其是提高国家清洁生产中心在政策、技术、管理以及网络等方面的能力。此次会议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与环境毒理学与化学学会(SETAC)共同发起了“生命周期行动”,旨在全球推广生命周期的思想。会议还提出,清洁生产和可持续消费密不可分,建议改变生产模式与改变消费模式并举,进一步把可持续生产和消费模式融入商业运作和日常生活,乃至国际多边环境协议的执行中。
在推行清洁生产的过程中,世界各国都面临着不同的困难和阻力,并普遍呼唤促进清洁生产的新模式,各国也从各自的实际出发,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和行动,许多发展中国家正在开展推动清洁生产的基础工作。一些发达国家如德国于1996年颁布了《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日本为适应其经济软着陆时期的发展需求,在2000年前后相继颁布了《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提高资源有效利用法(修订)》等一系列法律,来建立循环社会;美国和加拿大也建立了污染预防方面的法律制度,大力推进污染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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