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中心介绍|新闻动态|政策发布|项目与成果|产品推广|需求信息|企业审核|在线咨询|宣传培训|清洁生产联盟|

  没有公告

清洁生产标准 造纸工业(硫酸盐化学木浆生产工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环保总局 点击数1183 更新时间:2007/5/9 14:39:4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清洁生产标准 造纸工业(硫酸盐化学木浆生产工艺)

Cleaner production standard–Production of kraft chemical wood-pulp, paper industry

( HJ/T 340-2007 2007-07-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造纸工业(硫酸盐化学木浆生产工艺)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分为五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造纸工业(硫酸盐化学木浆生产工艺)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本标准适用于制浆造纸行业,即本色硫酸盐化学木浆的生产和漂白硫酸盐化学木浆的生产。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清洁生产标准  造纸工业(硫酸盐化学木浆生产工艺)HJ/T 34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