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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抓紧出台多项具体措施,一边积极推进节能减排执法权下放。在将节能减排与省级领导班子考核挂钩之后,发改委又开始寻求对节能减排更为“实在”的“抓手”。如此“苦心”,足见发改委面对的节能减排指标何其艰巨。 “内外施压”之下,无论是中央政府,抑或深受全球变暖之苦的国际社会,都在等待着这张由中国发改委填写的节能减排“答卷“。新政进行时 在中国,似乎没有什么比“与政绩考核挂钩”更为“灵验”的手段了。国家发改委显然也深谙此道,于是,“节能减排指标与省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挂钩”的政策最终下发,不过,国家发改委显然不会将所有的希望全部“押宝”在地方行政班子上,他们还是更为信任制度的力量。 国家发改委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除上述已知的政策之外,发改委还在酝酿一揽子节能减排的配套方案,目前正在紧张制定的过程中。记者掌握的情况表明,这些配套政策牵涉面非常广泛,且数量巨大。 行业性的节能减排政策自然是首当其冲。记者了解到,一份关于节能服务产业的指导意见正在国家发改委紧张编制,目前,发改委正在与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协商相关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 与此同时,政府也将作为节能减排的“带头角色”出现,发改委将下发文件,要求中央直属机关和地方政府,在进行政府采购水具时,必须按照国家发改委制定的节水标准和节水用具标准进行采购,具体标准正在制定过程中。 此外,一直因各方利益桎梏,而推进缓慢的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和燃油税改革,在决策层的协调之下,将在今年的最后几个月中“提速”。“《节能法》也将在年底推出。”国家发改委的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这部法律的出炉,将使节能减排的一系列政策,获得法律依据,最终效力也将得到强化。 在酝酿一系列宏观层面指导性政策之外,对于既有高能耗、高排放行业的整改政策,也有新动作酝酿。前述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粗钢、水泥、氧化铝三个高耗能产业的新能耗标准正在制定当中,未来对于不能符合新能耗标准的企业,将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一是改进,而对于改进不利不能达标的,将予以“淘汰”,目前,该项政策的执行细节正在紧张制定当中。 “相比之下,在这方面,国有企业要比民营企业做得好,外资企业近两年的进步也比较大。”国家环保总局的一位人士向记者如是评价。 相比于上述“新政”,来得更快的可能将是限期整改。记者了解到,针对国内的高耗能企业,近期国家发改委将对社会公开上百家高耗能企业的名单,并联合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力量,监督其以行业内国际先进标准改进,而这很可能是一个波及诸多企业的“动作”。执法权下放 发改委把各地监测部门的执法权建设列为了今年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发改委目前有志于在除西藏之外的所有省份推进节能检测机构的职能转变。而山西这样的高耗能企业集中的省份,“将被重点推动。” “正在修订的《节能法》将赋予各地节能监察机构真正的执法权,届时,对于违反节能法规的项目,节能监察机构有权利限批和整改。”发改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人士向记者透露,“这有点像各地的环保监察机构,能够独立行使执法权和处罚权。” 其实,赋予节能监察机构更多权力,发改委一直情有独钟。“原先的国内的许多省份都设有节能检测中心,但是由于没有独立执法权,所以发现的问题只能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发挥不了实质的作用。”上述人士透露,“许多检测中心甚至沦为了创收和盈利机构。” 从2007年两会开始,节能减排便成为国内的热度话题,国务院成立了节能减排小组,温家宝总理亲自担任组长,此外国务院还制定了节能减排工作方案,计划2010年万元GDP能耗将降到1吨标准煤。 然而与之匹配的节能监察机构的执法能力一直处于空缺的位置,真正做到有效节能减排,似乎还缺少必要的武器。“多数政府机构还没有足够重视,其他省市的节能减排机构缺少实权和足够的经费。”上述发改委人士称,“正在修订的《节能法》将帮助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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