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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污水处理能力全国第一 年底征污水处理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564 更新时间:2007/9/20 8:52:5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记者从省环保局获悉,今年以来我省的污染物削减能力不断提高,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污水日处理能力达786.8万吨;二氧化硫年削减能力达48万吨。我省的污水处理能力以及二氧化硫削减能力均居全国第一。

  根据省政府的方案,2007年底前全省要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其中珠三角地区每吨不低于0.8,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每吨不低于0.5,"十一五"末期,所有城市都要将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到0.8/吨以上。相关人士表示,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以及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地区,暂缓审批该地区项目环评。

  另悉,上半年,省环保局否决了27个不符合环保要求项目的环评审批,22个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项目不予验收或试生产;同时,对清远市清城区和茂名茂南区实行区域限批政策,暂停电镀、印染、制革、造纸等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佛山市则对非金属矿物制品、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造纸等行业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