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环保部门已从企业污染控制、环保守法、公众监督管理情况三个方面建起了企业环境保护信用评价体系,并细化出了13项考核指标。同时提出从明年起,全市所有排污工业污染源、大型商业污染源、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厂以及环保部门认定的企(事)业单位都将列入实施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的企业范围。
范围:评价扩至所有排污企业
今年初,市环保局已对108家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2007年的环境行为进行了环境信用评级。
“今年,我们将按照计划将扩大纳入环境信用管理的企业范围。”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管理范围的企业预计有800多家,是去年的8倍,覆盖了全市的主要排污企业,包括发电、造纸、漂染、制革、电镀、玻璃、啤酒、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危险废物处理、洗水(废水300吨/日以上)企业和镇级(含镇级)以上医院等。2009年将实现对纳入排污费征收的工业污染源、大型商业营业点及环保部门认定的污染源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即实现将所有排污企业纳入评价管理范围。
指标:考核指标被细化为13项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企业环境保护信用评价周期为一年,按照各单位的环境行为信用状况,评价结果分环保诚信、环保警示、环保严管三个等级,依次以绿牌、黄牌、红牌标示。每年12月环保信用评级结果将在东莞市环境保护网、《东莞日报》等媒体上公布。
目前,环保部门已从企业污染控制、环保守法、公众监督管理情况三个方面建立起了企业环境保护信用评价体系,并细化出了13项考核指标。其中,企业污染控制情况方面包括废气达标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没有超过规定限额、废水达标排放、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没有超过规定限额、噪声达标、固体废物按规定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等。
处罚:红牌企业将被收回贷款
获得绿牌的环保诚信企业,市环保部门在推荐授予“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提供清洁生产或技术改造申请环保专项资金补助、优先办理各项环保业务等方面给予优惠或者政策支持;企业和外经贸、海关等部门续期(续约)时免除环保前置审批,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通关便利措施。
对被评定为黄牌的环保警示企业,环保部门加大现场监测频次和巡查力度、依法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对其中环境污染严重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规定严格审批各项环保业务;金融机构严格限制对其贷款,及时调整信贷管理。
对被评定为红牌的环保严管企业,环保部门将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其中环境污染严重的依法责令其限期治理;外经贸部门在政策法规范围内限制其原材料和生产设备的进口等业务;金融机构将停止各类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