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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13名企业环境监督员“上岗”
作者:钟燕 文章来源:东莞日报 点击数474 更新时间:2008/6/3 13:25:0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目前,全市已有十多家企业的13名企业员工当上了所在企业的环境监督员。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企业环境监督员将负责检查企业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对于超标排放的污染企业,企业环境监督员不能以保守商业秘密为借口,拒绝公开规定的环境信息。

首批试点分布在电力和造纸业

经过环保部门组织的专门培训后,首批的十几家试点企业的13名企业内部员工正式上岗,当上了企业环境监督员。这批试点企业主要分布在电力和造纸行业。

如何才能当上企业环境监督员呢?市环保局的相关负责人说,企业环境监督员必须属于试点企业内部的员工,具有一定的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和污染防治知识,还必须具有社会责任心,勇于监督。

每月报告生产设施运转情况

在职责方面,企业环境监督员主要负责制定和完善企业的环保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同时,自行监测排污口、厂界噪声,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并协助组织编制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三同时计划,并予以督促实施。

此外,企业环境监督员还必须每月不少于一次地向环保部门报告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并接受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企业环境监督员还要协助企业的清洁生产、节能节水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写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对企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局汇报,并进行处理。除此之外还负责组织对企业员工环境保护知识培训。

不得拒绝公开环境信息

企业环境监督员是企业内部的员工,他们的劳动报酬由企业自行解决。市环保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环境监督员和一般的企业员工一样,必须遵守有关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法规。

根据新实施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则不得以保守商业秘密为借口,拒绝公开规定的环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