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日起,“限塑令”正式实施,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自此,在法律意义上,中国正式告别了免费使用塑料购物袋时代。
如果有人问“‘限塑令’考验了谁”,通常的回答,也许是“政府部门强有力的监管”,或许还可以捎带上“商家的社会责任意识”。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每一个提问者本身其实就是被“考验”的责任人。
某种意义上,“限塑令”与其说考验着政府部门的执法能力,不如说考验着我们的自律精神。因为,“限塑令”如果光靠政府部门的监管,得不到公众的积极配合,即使力度再大,恐怕也很难取得良好效果。“限塑令”本身更多的只是一种提醒和告知,它效用的发挥冀望于我们对这一提醒和告知的正确理解,以及在此之上对自律精神和责任意识的高度激发。
如果我们将“限塑令”狭隘理解为“塑料袋免费改为收费”,把“限塑令”的执行狭隘理解为“政府部门的事”,同时,以“大方”接受由此增加的生活成本作为唯一责任,实在就是大错特错了。其实,“限塑令”根本无意要让消费者多掏一些钱,也主要不是通过收费来让人们减少使用塑料袋,而是要通过收费的方式让人们无法再对大量使用塑料袋无动于衷并心安理得,由此来激发人们长期被“免费使用”所蒙蔽的责任意识,并最终通过广泛被激发的责任意识来达到减少使用塑料袋的目的。
诚然,减少使用塑料袋现阶段必然会产生很多生活不便,但这与宏大的环保价值相比,其实不值一提——如果我们不只是关心个人生活便利,同样关注宏大环保命题的话。眼下的汶川大地震极大激发了我们对手足同胞的责任意识,希望这种责任意识在小小塑料袋中同样能得到完美体现——让我们大方让渡个人一点点的现实享受,都去努力承担一小份环保命题下的宏大责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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