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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投资只是环境治理的第一步
作者:唐彬 文章来源:东莞日报 点击数379 更新时间:2008/11/20 16:45:3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在东莞政府为迎战全球性经济危机而推出的1400亿元投资计划中,生态环境建设工程达到350亿元,涵盖了运河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37项污水处理工程、4项垃圾处理工程等环境治理项目。

  经过30拼环境、拼能耗的粗放式发展,东莞面临的生态环境压力已是无需再做更多铺陈,每年高企不下的灰霾天数,就是最为直观的证明之一。回顾30年经济发展史,一个基本的常识是:如果经济社会成长是建立在以环境为代价的基础之上,那么,这样的成长势必难以持续、最终也将反噬其身。正因为如此,当前这些功能强大、技术先进的环保设施的投资兴建,一方面是对于以往粗放式发展模式外在形态上的更正,另一方面,也是一种对于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宣示。这样的投资,必将使东莞生态环境治理的物质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和提升。 

  就财政投资层面的生态环境建设来说,冀望政府能有更深理解、更大力度的环保行动当然无可厚非,但是,对于环境治理的实际成效来看,仅仅着眼于政府一方就显然不够了。必须看见,政府力量虽然强大,拥有财政及各种强制性能力,但是,在面对繁杂多元的社会生活时,作为社会结构中的一员,依然有许多力有不逮甚至不可越线插足之处,这一点,在和公众日常生活联系极为密切的生态环保治理领域,表现更是尤其明显。

  现代社会不同于传统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基于社会规模和复杂程度的极大提高,社会组织结构和信息传导方式发生了重大改变,组织形态越来越趋向于扁平化。无论是国家意志的宣讲还是公共政策的执行,传统社会中那种自上而下号令天下,莫敢不从的单线型强制方式越来越不可行。因此,现代社会中的生态环境治理,也就形成了基本的共同原则和经验,那就是:大力发展各种不同范畴、不同定位、不同诉求的环保公民组织和工作团体,利用民众无所不在的自然优势、自发自利的利益诉求本能、服务社群的公益热情来开展工作。并在这个基本原则之上,具体设计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行政细则,以此来扭转传统治污格局中的力量不对等局面。

  可以说,这种公民社会的壮大和具有各种特定目标的民间团体的发展,就是对于巨额生态环境投资最好的社会补充和支援。必须明白,缺乏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是不可想象的。当前,在巨额环保投资启动之时,实有必要重申,这仅仅是环境治理的第一步,接下来的工作,显然更加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