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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氧或纳入监测
作者:洪奕宜 马…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348 更新时间:2009/4/1 16:45:1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昨日上午,省环保局副局长陈光荣做客广东电台民生热线时谈到,根据新出台的《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环保部门将建立联防联控机制解决大气灰霾问题。


  陈光荣介绍说,5月1《办法》正式实施以后,将由省政府建立区域联防联控监督协作机制,定期通报区域内规划实施的进展、重大建设项目等情况,解决跨地市大气污染纠纷,并协调各地、各部门建立统一的环保政策。

  据悉,区域性复合污染的综合防治也是《办法》的一个亮点。《办法》规定了对主要大气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控制范围由常规的二氧化硫扩展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以及对车船排放物、油品消耗场所、燃煤、油烟、粉尘、废物焚烧等七大类主要污染的防治。

  陈光荣透露,广东在评价区域环境质量指数时,把臭氧作为一个指标纳入其中,新增的评价指标中也会考虑把臭氧纳入监测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