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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任广东环保厅厅长
作者:邓慧玲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第1版 点击数341 更新时间:2009/10/13 15:41:3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日前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任命李清为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据了解,630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设立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环保厅设14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99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51名。根据《规定》,原广东省环保局的职责划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并增加权限内的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牵头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