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告
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日前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任命李清为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据了解,6月30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设立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环保厅设14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99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51名。根据《规定》,原广东省环保局的职责划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并增加权限内的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牵头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等职责。
东莞市清洁生产科技中心 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09113506号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区大学路一号(东莞理工学院机电化工大楼H座)电话:0769-22861980 22861848 邮箱:dgcpmail@126.com 邮编:523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