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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加强节能国际交流合作 重视发挥企业节能主体作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点击数244 更新时间:2010/9/14 9:34:4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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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志坚副主任在致辞中介绍,发展低碳经济、推进节能减排已成为世界各国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也是许多国家抢占未来制高点、形成竞争新优势的重要途径。广东是中国第一经济大省和制造业大省,同时又是中国的人口大省和能源资源消耗大省,但能源资源非常匮乏。近年来,广东省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把其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重要抓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广东省高度重视发挥企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主体作用。2006年以来,实施省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纳入监管范围,要求这千家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加大节能投入,在“十一五”期间实现节能量1000万吨标准煤。加强对企业节能工作的指导,推动企业夯实能源统计和计量基础,完善能源管理制度,开展能源管理负责人培训,每年对企业节能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对企业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改项目进行奖励。将商贸酒店领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纳入监管,积极推动酒店宾馆、商场超市的节能工作。研究制定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技术改造。

  广东省一向重视与英国等国家在节能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与英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在节能减排方面也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广东省通过与英国等国家在节能减排领域的交流合作,学习和借鉴英国等国家在节能减排领域的先进经验和机制,积极学习和引进节能减排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为推动广东省节能减排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