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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最高奖30万来源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270 更新时间:2010/10/21 10:35:4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石碣镇一企业使用印制板蚀刻液再生及铜回收技术设备,企业在生产中排放的含铜废水得到有效处理,资源循环使用,大幅度降低了成本。苏仕日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欧雅琴通讯员/韩治华)日前,东莞市环保局结合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统计基础数据,对辖区内21个行业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并确定605家重点企业纳入定期清洁生产管理。

  清洁生产明年底完成验收

  此次清洁生产管理的第一、二批共有105家企业,涵盖了国控、省控企业和环境信用评价“红牌”或“黄牌”企业,双超双有企业,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以及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造船等七个产能过剩主要行业的重点企业;第三批500家企业则涵盖除炼焦、多晶硅、采矿外的其他18个重点行业。 

  这些重点企业将根据各自情况,制定企业的清洁生产目标、使用清洁原料、节约资源能源、改进生产工艺、削减废物产生、减少污染排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等。按照市环保局的计划,605家企业将在明年底前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和验收工作。

  首批32家企业本月底可验收

  为确保今年底前完成第一、二批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任务,达到东莞市创模的有关要求,市环保局表示,东莞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工作,再报省厅核准,公布评估验收结果,加快工作进度。

  目前,包括东莞长安嘉威信乌沙皮草厂在内的第一批32家重点企业已经完成审核报告,进入实施方案的阶段,预计10月底可完成验收。第二批73家企业已与有关技术依托单位签订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合同,预计今年底完成验收。

  此外,第三批500家重点企业中,部分企业已经与相关技术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开始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预计明年底前完成验收。

  严惩不开展清洁生产企业

  为鼓励清洁生产的积极性,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企业,可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东莞市出台的《东莞市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通过市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被认定为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市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省经贸委组织的审查,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这意味着,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除奖励外,市环保局表示,对拒不开展清洁生产的企业,要严格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从严查处;严重违法的,坚决予以关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