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有香港媒体和境外媒体报道我国大亚湾核电站出现异常排放,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有关负责人22日通过其官方网站表示,大亚湾核电站没有出现异常排放,核电站气态氚的排放量在规定限值以内,对人体健康没有影响。
近日,有部分香港媒体和境外媒体报道大亚湾核电站测出放射性核素氚,至去年12月累计释放量已达香港卫生署规定的可吸入限值的八分之一。对此,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核电站运行过程中,向环境排放许可限值以内的一定数量放射性核素氚属于正常情况,为国际通行实践。大亚湾核电站自投产以来一直监测烟囱中排放的氚,并每月上报监测数据。2001年至2009年,大亚湾核电站2台机组气态氚年排放量最低为7.2×1011贝可,最高为1.67×1012贝可;2010年其气态氚年排放量为1.26×1012贝可,为环境保护部批准的气态氚年排放限值2.4×1013贝可的5.3%。
这位负责人介绍,至于某些媒体所指,可能是将大亚湾2010年气态氚年排放总量1.26×1012贝可与个人吸入量限值相除得到的,即假定大亚湾2010年排放的气态氚全部由一个人吸入,再与香港卫生署规定的限值进行比较。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大亚湾核电站投入运行以来,我国环境保护部门一直开展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历年监测结果表明,大亚湾核电站和岭澳核电站气态氚排放量在许可限值以下,对公众产生的剂量贡献极低,对人体健康没有影响,厂址周围环境空气中的氚浓度处于本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