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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九成参考企业过关
作者:张颖 文章来源:来源: 东莞日报 点击数306 更新时间:2011/8/2 16:41:5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日前,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了“2010年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考核结果”,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被列为“未完成”。据悉,2010年,剔除16家由于关停等原因未考核的企业,实际纳入全省节能考核的省监管企业有141家,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有4家,占2.8%

  一家莞企“未完成”

  记者从省经信委获悉,日前,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2010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经审核汇总,确定2010年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

  根据《关于调整广东省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企业名单及进一步加强节能监管的通知》规定,2008年调整后的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共为159家。其中,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公司、广东省韶关九号发电机组合营有限公司和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2009年起合并为1家进行考核。2010年,剔除16家由于关停等原因未考核的企业,实际纳入节能考核的省监管企业有141家。

  在这141家企业中,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企业有30家,占21.3%;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的企业有75家,占53.2%;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的企业有32家,占22.7%;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有4家,占2.8%

  东莞有10 家企业参与了考核,其中4家为“完成”,5家为“基本完成”,只有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被列为“未完成”等级。

  “完成等级”的企业有奖励

  据市经信局相关人士透露,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等级的企业,纳入省节能先进奖励的范围,提请省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而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一方面会提出整改措施,由当地市经信主管部门督促其限期整改;另一方面,该企业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不给予省相关扶优措施;此外,企业年内对其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暂停核准和审批。

  此外,对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结果,将由相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对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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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档案

  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是由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香港)中国港投资有限公司(34%)、东莞市樟木头镇经济发展总公司(15%)共同出资建设。成立于20038月,地处东莞市樟木头镇城区东南面,占地160000平方米。樟洋电力一期工程总装机360MW,由两套18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组成,联合循环热效率高达52%,机组燃料适应性灵活,可燃用低硫燃油和天然气(LNG)。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12亿元,被东莞市列为2003年十大工程项目之一。

  樟洋电力一期工程于200311月正式破土动工,于200410月投入商业运营,成为广东省2003年批准建设的“以大代小”电力项目中首个建成投产的工程项目,同时创造了国内同类型、同规模燃机电站的最快建设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