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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召开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现场会未完成任务实行“一票否决”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文章来源: 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224 更新时间:2011/11/24 11:30:3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淘汰或改造400台工业锅炉”在今年初被列入市政府十件实事。昨日市环保局召开全市小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现场会,第一批204台锅炉,目前已完成87.7%,第二批433台锅炉,完成46.9%

第一批整治仅25台未完成

    市环保局局长袁绍东表示,锅炉大量冒黑烟不仅严重损坏了东莞的城市形象,其产生的大量污染物还影响大气环境,危害东莞市民的身体健康,并且每年市环保局受理的市民投诉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属于锅炉冒黑烟污染投诉。

    据悉,目前东莞全市有工业小锅炉(4蒸吨/小时以下和使用8年以上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1000多台。今年1月,工业锅炉整治被列入市政府2011年十件实事,要求在年内完成400台锅炉的淘汰改造。

    自2010年下半年开展整治工作以来,截至今年10月底,第一批已完成179台,占第一批总数的87.7%,还剩25台未完成淘汰改造任务;第二批已完成203台,占第二批应淘汰改造锅炉台数的46.9%,还有230台未完成淘汰改造任务,占第二批总数的53.1%

淘汰改造将“分类实施”

    袁局长说,实际上现在东莞实施的是“更为人性化的措施”:要求企业通过采用生物质燃料、水煤浆燃料以及电、气等清洁能源来达到消除冒黑烟、减少污染排放的目的。

    由于目前东莞的燃气供应量远远不能满足市民需求,而天然气和电的价格又较高,因此在淘汰改造时将“分类实施”:对主城区和镇中心区的锅炉以改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为主,而其他地区则可改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和水煤浆等低污染燃料。

    据悉,今年2月东莞市实施了《东莞市小功率锅炉淘汰或改造项目财政补助实施方案》,对第一批锅炉在今年430日前完成淘汰或改造,按3.5万元/蒸吨进行补助;第二批锅炉在今年1231日前完成淘汰或改造,按3.5万元/蒸吨进行补助;第三批锅炉在20121231日前完成淘汰或改造,按3万元/蒸吨进行补助。

    会上指出,已完成整治任务的镇街要提前做好第三批小功率燃煤锅炉的整治工作,对于提前至今年内完成整治的,企业补助金可按在今年完成整治的标准执行,即按3.5万元/蒸吨进行补助。

    争取建1-2个集中供热示范区

    “淘汰改造小功率燃煤锅炉是一项死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完成,不容讨价还价。”袁绍东还指出,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于年内未完成第一批锅炉淘汰改造目标任务的分局和“一把手”,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并进行全市通报,而相关分局负责人也要向市环保局做出书面检讨。

    “集中供热是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促进节能减排的有效途径,更是推进小功率锅炉淘汰改造的理想方式。”袁绍东介绍说,东莞人口众多、企业密集,在企业密集的地方可以实施集中供热。对此袁绍东要求市环保产业中心争取尽快建成1-2个示范区,积累经验后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