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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公布第二批 原地保留重污企业名单
作者:黄虎波 文章来源:东莞时间网-东莞日报 点击数300 更新时间:2012/3/21 9:51:0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去年开始的电镀、印染、造纸等重污染行业的整治工作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

    市环保局近日发出《关于做好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环境监察工作的通知》,表示当前已基本确定了重污染行业企业原地保留、整改、搬迁入园的名单,要求我市两百多家属于重点污染行业的企业近期尽快与正在建设中的环保专业基地签订入园意向书,等环保基地弄好后,半年内要搬进去,否则将会受到查处。

    申请原地保留企业4月前要完成整改

    据了解,东莞对电镀、漂染、洗水、印花、造纸、制革六大行业的污染企业实行分类管理,符合原地保留条件的企业,可以提出申请,之后办理原地保留手续。没有提出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企业则需搬入环保专业基地,实行统一治污管理。

    去年全市共有565家重点污染企业向环保部门申请了原地保留。经过公示,最终有36家企业获得原地保留资格,其中大部分是造纸行业企业,主要分布在道滘、麻涌、洪梅、中堂等镇。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昨日透露,去年开始的整治工作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基本确定了原地保留、整改、搬迁入园的企业名单。在这565家重点污染企业中,有两三百家企业需要整改,才能申请第二批原地保留。市环保局要求,4月底前,这些企业必须完成整改,然后再申请原地保留。5月中旬,第二批原地保留重点污染企业名单将出炉。

    未能限时整改将查处

    通知要求我市各环保分局、环监分局要对市环保局公布的原地保留、整改、搬迁入园企业切实做好日常监察工作。

    其中,对原地保留企业,要按照规定频次做好日常监察工作,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要求整改的企业,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市局的整改要求,确保企业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未能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任务的,要依法查处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环保局重点污染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