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中心介绍|新闻动态|政策发布|项目与成果|产品推广|需求信息|企业审核|在线咨询|宣传培训|清洁生产联盟|

  没有公告

让东莞重现碧水清波 36项污水处理工程全面铺开
作者:钟燕 文章来源:东莞日报 点击数760 更新时间:2006/8/14 9:58:5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据东莞日报讯 “我市的污水处理工程投资大、规模大,可以说是我市有史以来投资最大的工程,我们一定要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工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全力推动工程建设,高质、高效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努力重现东莞碧水清波!”在昨天上午举行的全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动员会议上,副市长梁国英表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部门要加强配合,保证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据市环保局局长吴湛辉介绍,全市36项污水处理工程的主体工程项目已完成BOT招标,首批16项主体工程于去年6月启动建设,第二批20项主体工程目前也陆续开工,管网工程也与主体项目同步进行建设。

据了解,污水处理工程涉及32个镇街,每一个污水处理工程又涉及多个村、部门,工程量大、涵盖面广、技术含量高,由于工程牵扯到拆迁、开路、资金、管理人员到位等多个方面。因此,总体的工程进度推进还不够理想。据悉,为了保证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环保部门还从机关抽调了52人充实工作力量,并邀请中国科学研究院的教授专门对这52名机关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培训。环保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将安排工程管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分别负责水乡片、沿海片、城镇片、埔田片、山区片、丘陵片和松山湖等地的污水处理工程协调和监管检查。目前,三个建设监督组组建完毕,有关专家已结束培训,下个星期将正式进驻施工现场。

梁国英表示,污水处理工程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工程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负起对其进行主导管理的责任。他表示,各部门要落实好统筹协调责任,对污水处理工程实行全市一盘棋,按“八个统一”的原则进行,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评统、统一定标、统一收费、统一支付、统一管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三检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检查验收,组织有关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检查验收,组织有关单位对分部工程、阶段工程共同验收签证,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