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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绿色发展指数再拿全省第一
作者:南方日报 文章来源:广东清洁信息网 点击数552 更新时间:2018/7/7 9:36:5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近日,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联合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发布了《基于区域发展阶段特征的广东绿色发展评价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在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中,惠州绿色发展指数评价得分位居首位。

  这意味着在这份“绿色”《报告》中,惠州再次夺得第一。实际上,早在2016年底,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与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共同发布的《广东绿色发展指数评价研究报告》中,惠州也是广东绿色发展指数最高的城市。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惠州在这一指标上再次“夺魁”,是该市绿色发展成果的一个缩影,也是对其一直将绿色发展作为自身城市发展定位和使命并持续实践的肯定。

 

  亮点

  守住“生态红线”,形成绿色发展态势

  记者了解到,《报告》从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两大维度,遴选了单位GDP能耗等12个指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对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进行了绿色发展指数化评价。

  《报告》显示,惠州、深圳、中山、东莞、广州5市位居基于区域发展阶段特征的绿色发展指数评价得分前5位,得分(以千分制计)位于749827分之间;湛江、珠海、汕尾、佛山、汕头5个城市分别位居第610位。从分指标来看,绿色发展指数排名较高的地市在各指标上表现出较好的均衡性,显示出绿色发展水平先进地市均将生态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考虑。从区域发展水平来看,高收入水平地区总体上绿色发展水平相对较高,较低收入水平地区也能实现较高绿色发展水平。从分区域来看,珠三角9市绿色发展指数评价平均得分位居各区域之首;其次是粤西和粤东;粤北地区暂居最后。

  广东省社科院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大磊解释,绿色发展在本质上是一种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的发展方式,绿色发展评价的目的在于揭示一个地区环境与发展的协调程度,反映先发地区以最小资源环境代价获取经济增长的水平,以及后发地区避免重蹈“先污染后治理”覆辙的努力程度。

  这份报告并非单纯“一刀切”地在同一时点、用同一标准对处在不同发展阶段地区的绿色绩效进行评价。

  实际上,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环境污染程度之间,往往呈现倒U形曲线关系。即当发展水平较低时环境污染程度较轻,随后环境恶化随着经济增长而加剧,当发展到一定水平后达到某个临界点,污染则开始由高趋低,环境得到改善——这一现象被环境经济学家总结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理论。

  利用这样的理论分析框架,《报告》充分体现区域间发展的阶段差异性,将地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纳入绿色发展的评价范畴,力图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当前,正在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石化、汽车与装备制造、清洁能源和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惠州,能够排在全省绿色发展指数的前列,得益于这些年该市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过程中,在绿色发展之路上不懈的努力。

  实际上,惠州一直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在发展大工业、大石化的同时,守住“生态红线”的准入门槛,否决了一大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城乡一体化,每年投入20亿元种树、20亿元治水,不断让山“增绿”,让水“更清”;开展自然资源负债表编制工作,全面摸清全市生态环境底数,建立全市的“绿色账本”等。

  惠州注重规划先行、通过重大活动等方式,形成绿色发展态势。

  比如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各项规划制度中,在全国率先制定低碳生态规划,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产业布局、土地利用等规划编制中,以“多规合一”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

  去年12月初,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惠州年会举行。而此前,惠州还先后入选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等。类似这样的“国字号”生态创建活动,成为惠州生态文明建设的抓手。在实践中,该市污染治理与生态优化并举,城市扮靓与乡村美化并重,不断提升全市的污染防治能力。

 

  建设

  突出“五个管控”,全方位开展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在吴大磊看来,惠州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在珠三角乃至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中,还要继续擦亮这块“金字招牌”,突出生态担当。“惠州要为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环境品质提供重要支撑,并继续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贡献出‘惠州智慧’。”他说。

  虽然绿色发展已经成为惠州的共识,并在实践中增强了城市发展的底色,但在生态文明建设之路上依然有巨大完善空间。

  去年底,广东省社科院和惠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成联合课题组,形成了一份名为《以绿色化开辟生态文明建设新境界——惠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与启示》的课题研究报告。该报告在阐述惠州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同时,也认为未来惠州还应该更加突出对系统、空间、制度、质量、底线的管控,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更加均衡和更加充分的发展。

  比如系统管控方面,应进一步理顺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以及有利于系统治理的政府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在空间管控方面,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强化对空间规划的宏观配置和统一界定,综合确定保护空间规划的范围,并建设全市统一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和空间规划数据库。

  近年来,惠州抓住“关键少数”与动员“绝大多数”相结合,把绿色发展融入干部绩效考核。同时以获批地方立法权为契机,为“一座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一座山(罗浮山)、一条江(西枝江)、一个湖(惠州西湖)”进行立法。在省社科院相关负责人看来,惠州要继续用好生态立法这把“利剑”,突出制度管控,建设完善的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质量管控的关键,在于在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导向上要实现由“数字达标”向“感受改善”的转变——即把市民的感受作为检验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标尺。同时,将大气、水、土壤等相关指标纳入约束性控制,并依此形成更加精细化的生态管理政策体系。

  底线管控,则是基于底线思维逐步建立和完善“四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城镇开发边界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如果能以久久为功的定力,做好各方面的管控,建立、实践好相关机制,未来惠州的绿色发展之路必将越走越宽。”省社科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叶石界)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