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后确定标准研究项目。(二)对确定的标准研究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行业部标准化委托机构、部标准化工作组实施,并签署任务合同,明确其负责的标准清单、工作要求和考核指标。有关行业部标准化委托机构、部标准化工作组与标准研究单位签署合同,明确标准制定工作要求、进度安排、考核指标等。
(三)根据各机构负责的标准数量和任务工作量,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进度下达标准研究补助经费。
(四)项目支持的标准制定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各行业部标准化委托机构、部标准化工作组每季度总结负责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项目完成后(以标准报批为准),标准研究单位应向对应行业部标准化委托机构、部标准化工作组提交完工报告和验收申请,由部标准化委托机构、部标准化工作组组织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五)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研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工信厅节〔2018〕92号)使用和管理经费。未完成考核指标要求或逾期不能完成项目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将责成有关部行业标准化委托机构、部标准化工作组追回标准研究经费。
附件:
1. 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 ? ? ?
2. 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研究项目统计表.xls
(联系人及电话:莫虹频?张庆环?010-68205369 5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