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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严防污染转移
作者:王俊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683 更新时间:2006/8/29 9:57:5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据人民日报广州828电 记者王俊报道:记者从广东省环保局获悉,严格环保审批、防止污染转移是下一步广东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广东将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污染企业向山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并积极推进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定点工作。同时,对出现情况恶化或反弹地区,将追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责任。

  广东目前正面临产业结构调整和珠三角产业升级的有利时机,此次提高环境准入门槛目的在于防止新的环境污染。今后广东省项目环保审批必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不符合有关规划和产业政策,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据介绍,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不再规划布点新建燃煤燃油火电厂,新建燃煤机组必须同步配套脱硫率不低于90%的高效脱硫系统和在线监控系统。同时广东将积极推进化学制浆、电镀、制革、化工、危险废物处置等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严禁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进入产业转移园区,严防污染向山区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