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广东以功能区战略定位为引领,加快构建形成由珠三角核心区、沿海经济带、北部生态发展区构成的“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实施方案》以“一核一带一区”各地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为依据,构建工业园区发展新格局。
在珠三角核心区,《实施方案》要求专注发展先进制造业,引导外溢产业相关企业或环节优先向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发展区转移。其中明确提出,支持珠三角核心区工业园区输出品牌、管理、开发、运营能力,在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建设“飞地园区”,完善GDP核算、税收分成等制度,形成优势互补、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
在沿海经济带,要求提升东西两翼工业园区发展能级,适度超前规划沿海地区工业园区用地,力争在每个地市打造若干个万亩园区。充分发挥“湾+区+带”联动优势,依托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等重大发展平台发展沿海大工业,加快构建贯穿粤东粤西的世界级沿海产业带。
在北部生态发展区,推动企业集中入园发展,将工业园区作为工业发展主战场。新引进制造业项目应安排在园区内,力争到2022年园区工业增加值占所在地比重普遍达到50%以上。推动园区产业绿色化,支持各地依托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绿色低碳新型工业、数字经济、生物医药和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北部生态发展区相关考核评价涉及工业经济发展情况时,只考核工业园区内指标数据。
对于如何优化工业园区发展空间,《实施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工业园区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工业园区空间整合优化,打好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比如建立园区退出机制,对已不适宜发展工业的区域,经当地申请可撤销省产业园或调整园区范围;加快推进园区土地连片收储,省政府对3000亩以上的连片收储工业用地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