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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调整节能贴息政策 补贴标准为企业投入改造资金10%-15%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 点击数597 更新时间:2006/11/29 16:34:1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举行的中央空调主机节能技术研讨会上了解到,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新的补贴政策,对所有进行节能技改的企业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投入改造资金的10~15%。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02年开始,深圳市已经先后组织了两批政府机构及财政支持单位的节能改造项目。同时,早在去年6月,深圳市就对139家用能大户提出限期节能降耗的指标,要求在20076月底前,这些企业能耗必须下降15%以上。另据了解,深圳市每年安排500~800万元,以节能贴息方式扶持深圳市节能产品和项目的发展。但因为申请节能贴息手续繁多、门槛高,审批时间长等因素所限,且贴息额度有限,从2001~2005年,全市仅完成贴息1217万元,每年还不到300万元。如此小的贴息额度,显然难以适应深圳企业节能改造的需要。为此,深圳市资源办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新的节能补贴政策,并将于明年出台。

  这位负责人分析认为,该措施的实施,将大大激发企业节能技改的积极性,预计每年节能补贴资金可达3000万元左右,带动3亿元左右的节能改造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