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中心介绍|新闻动态|政策发布|项目与成果|产品推广|需求信息|企业审核|在线咨询|宣传培训|清洁生产联盟|

  没有公告

明年投资项目核准 节能评估先行否则不予受理
作者:刘铮、姜… 文章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724 更新时间:2006/12/20 19:47:5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 从2007年1月1日起,报送中国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项目,必须编制节能分析篇,否则将不予受理。

  记者19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发展改革委已发出通知,要求按《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要求,开展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更不得开工建设。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或不按节能审查批复意见建设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给予处罚。发展改革委投资司有关负责人强调。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速,中国已进入能源消耗强度攀升阶段,节能降耗形势严峻。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不降反升,全年预计将有所下降,但完成降低4%的目标难度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