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获悉,从2007年1月1日起,报送中国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项目,必须编制节能分析篇,否则将不予受理。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按《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要求,开展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更不得开工建设。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或不按节能审查批复意见建设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给予处罚。”发展改革委投资司有关负责人强调。
节能评估将决定投资项目的生死,对于国内的节能设备生产商而言,无疑将是一大机遇。节能产品制造商上海同菲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蒋长胜昨日表示,按照目前严峻的节能形势,有关部门强力执行该政策后,对于节能企业非常有利,投资项目不得不选择节能产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固定资产投资,投资者会从更长远和持续发展考虑。
据了解,中国已进入能源消耗强度攀升阶段,节能降耗形势严峻。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不降反升,完成降低4%的目标可能性不大。据悉,严把节能源头,把能耗作为项目审核的强制性门槛,只是2007年国家发改委强化能耗工作的一个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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