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中心介绍|新闻动态|政策发布|项目与成果|产品推广|需求信息|企业审核|在线咨询|宣传培训|清洁生产联盟|

  没有公告

广东节能新规定:新建公共建筑禁用超大玻璃幕墙
作者:梁钢华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565 更新时间:2007/3/28 11:17:5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记者从广东省建设厅获悉,从415日起广东将全面实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新建的酒店、办公大楼等公共建筑一律禁用超大玻璃幕墙。

根据新规定,广州、深圳等夏热冬暖地区,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的窗墙面积比最大不能超过七成;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二成。向阳窗尤其是东、西朝向的外窗或玻璃幕墙,宜采用遮阳措施,包括设计外廊、阳台、挑檐等方法。

为降低建筑温度,该施行细则还建议公共建筑外墙必须穿浅色衣服,以浅色的粉刷、面砖反射掉尽量多的阳光。

像全国各地的众多城市一样,广东采用超大玻璃幕墙的城市建筑物近年来不断增多,这些气派非凡的建筑在增添大都市时尚风格的同时,也成为耗费能源的大户。为此,广东省新施行的节能细则严格规定,把窗墙耗能指标列入强制执行的范围,未达标者坚决不批准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