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东莞2006年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4.86%,圆满完成省下达的年均下降4.36%的目标任务。
据悉,据广东省统计局、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公布的《2006年各地级以上市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显示,东莞2006年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4.86%,圆满完成省下达的年均下降4.36%的目标任务。
《公报》数据显示,2006年东莞万元GDP能耗为0.822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4.86%;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1.02吨标准煤,下降10.66%;万元GDP电耗为1814.8千瓦时,下降5.69%。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均排第9位,下降率则同为第6位;单位GDP电耗排第20位,比全省最高的市低4.98个百分点,下降率居第4位。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东莞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02吨标准煤,与2005年高出全省0.06吨标准煤形成鲜明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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