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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企业2年内纳入环境信用管理
排污企业2年内纳入环境信用管理
环保局对32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公告
作者:欧雅琴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649    更新时间:2008/5/7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市环保局计划利用1—2年时间,将环境信用评级制度覆盖全市所有排污企业。目前,环保局共对32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公告。

  据了解,企业环境信用管理制度从200771日起正式试行。今年年初,市环保局已对108家国控、省控重点污染企业2007年的环境行为进行了环境信用评级。而按照计划,今年纳入环境信用管理的企业又有800多家,是去年的8倍。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称,按照分布实施原则,计划利用1—2年时间,将环境信用评级制度覆盖全市所有排污企业,促使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推动企业自觉提升环境保护水平。另外,通过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网上公告,纳入信用评价体系,由发改、经贸、工商、外经贸、海关、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共同进行严格管理。至目前,共对32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公告,提高对违法企业的震慑力。

  此外,记者了解到,为了对污染从源头上控制,环保局将根据各镇街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要求,对没有环境容量的镇街不再批准新建污染项目,这些地方只能通过经济结构调整、削减排污总量、腾出环境容量后,才可以新上项目,确保区域排污总量不增加。对新建项目,如锅炉、热联产等项目,环保局要求燃煤控制含硫率在0.8%以下,燃油控制含硫率在1%以下,并严格要求配套建设脱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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