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广东省清洁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意见》和《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经地市经贸、科技、环保部门联合初审,省清洁生产专家小组现场验收,省联席会议评审通过,广东省经贸委公布了广州中一药业有限公司等53家第六批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名单,其中东莞有两家,分别是东莞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大岭山湖畔分厂和东莞达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东莞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规定,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资源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各环节以及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根据刚公布的《东莞市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通过市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被认定为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的企业, 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市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省经贸委组织的审查,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东莞达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自2007年8月正式成立清洁生产审核小组以来,严格按照省清洁生产企业的要求,实施大部分清洁生产方案,生产产品单位电耗、物耗等取得显著成果,环境经济效益显著,并培养了一批清洁生产骨干,全公司员工清洁生产意识、生产技术及生产水平都有一定的提高。东莞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大岭山湖畔分厂进一步提高各种原材料利用率,降低资源损耗,减少各种废弃物的排放,不断更新先进的设备与工艺,制定完整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健全清洁生产工作机构,组织全员参加清洁生产培训,从而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预期目标。我市自2003年开始,共有五批6家企业被省评为清洁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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