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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企业获评首批“环境友好企业”
40企业获评首批“环境友好企业”
作者:谭志红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389    更新时间:2009/3/12

10日下午,东莞召开环境友好企业表彰大会,40家企业成为首批环境友好企业,副市长梁国英和环保部门有关工作人员与会。环保部门表示,将对获此称号的企业发放3年期的排污许可证、优先支持增资扩产、环保办事纳入绿色通道等鼓励措施。

  据介绍,要成为环境友好企业要符合环境、管理、产品方面的18项指标,如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环保设施稳定运转率达到9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到100%等。

  梁国英在表彰大会上勉励获奖企业珍惜荣誉,为保护环境作出应有贡献。他说,2004年以来,东莞该拿的荣誉都拿到了,就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这块牌,希望今年能拿到。分管城市工作5年来,最头疼的事就是水环境污染、垃圾处理和固废污染。据调查,大气污染物的98.9%和水污染物的31.4%来源于工业,工业污染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梁国英说,上周他带队到东江源头考察时看到,江西省为了保护东江水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养育了4600万人口,惭愧的是东莞水污染严重,非进行综合治理不可,否则就真的没水喝,就对不起江西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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