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持人:本报记者 肖隆福 叶珊
本期嘉宾
刘治猛:市政协常委,东莞理工学院教授、
市清洁生产科技中心主任
龙开族:市司法局公务员
网友:湘湘
话题背景
10月12日,我市召开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物价部门公示的两套方案分别是,方案一:居民生活类污水处理费由现行0.7元/吨调整为0.75元/吨;其他类由现行0.8元/吨调整为0.88元/吨;方案二:居民生活类污水处理费维持原标准0.7元/吨不变;其他类由现行0.8元/吨调整为0.89元/吨。与会者大部分赞成上调污水处理费,即居民生活类污水处理费,由现行0.7元/吨调整为0.75元/吨。
与此相反的是,本期茶友多数认为,上调污水处理费不应放过“大头”——应该让污染性企业承担更多的责任。还有茶友建言,政府应该不定期向社会公开治污进展和效果。
不应放过用水量“大头”
主持人:在这次听证会上,有七成代表赞成第一方案,三成赞成第二方案,而在少数人的意见中,就有权威部门市环保局。该局的代表就提出,建议采用方案二, 理由是目前居民用水不到总用水量的20%,大多数用水是工业企业以及消费服务单位,为了促进节能减排以及提高企业节约用水意识,应该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收费,提高价格杠杆作用,制约高污染行业发展,达到节能减排作用。
龙开族:市环保局看问题的角度比较高,从大处考虑制约高污染行业发展。既然大多数用水者是工业企业以及消费服务单位,而目前居民用水不到总用水量的20%,那么,就应该由大多数的用水者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
湘湘:我的看法是,0.05元/吨的增幅,对很多家庭来说可谓“小菜一碟”,基本上没有感觉。这样的升幅可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吗?我对此表示怀疑。况且,按照市环保局的说法,目前居民用水不到总用水量的20%,属于“小头”,“大头”是工业企业以及消费服务单位。
主持人:你们的意见是这次污水处理费上调不应放过“大头”?
湘湘:确实不应放过“大头”。消委会的代表在这次听证会上说,以前工业与服务性企业没有那么发达的时候,运河还是很清的,我都在那里游过泳。应该让污染性企业承担更多的责任。我认为,这样的说法很合理。
应向社会公开治污情况
主持人:一些市民认为,这次上调污水处理费,听证会很透明了,但还不够,政府今后还应向社会公开治污进展和效果。
刘治猛:市民的这种诉求很合理。他们渴望知情权,希望自己可以监督治污进展。东莞早在10多年前就上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船”,如今要掉“船头”了,或者要加大治污力度了,需要长时间和大投入。这是东莞的大事,关系到市民生活环境的改变,市民表现出对此事的关心是可以理解的。
主持人:应该怎样向社会公开治污进展?
刘治猛:可以由政府部门不定期地向社会公布。把信息放在网站、媒体上公布。最好是收集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一个清晰的答复。
湘湘:公布信息还可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家园环境的浓厚氛围。
刘治猛:政府公开信息可以增加与市民的沟通,得到市民的理解。比如,一些市民对运河整治心存疑惑,对运河不能在较短时间里再现清水提出疑问。这也是信息和宣传不够到位造成的。即使在外国先进国家,河流的治理也是需要较长时间的,至少几十年。
主持人:据媒体报道,英国的泰晤士河从黑到清,花了200年。
刘治猛:东莞的治污也是需要走艰巨的长路,不会立竿见影,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政府有责任多公开治污信息,让社会各界了解治污的真相,了解致污容易治污难,从而更加支持环境保护。
“掉船头”动作要快
主持人:东莞已上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船”,现在“掉船头”难度有多大?
刘治猛:现在“掉船头”难度很大,但不能因为难度大就慢慢来,动作要快。全市超过1000万人口每天都在排放污染,还有不少企业在排污,已经超出了东莞环境容量的承受能力。不快点“掉头”,“船”很难再继续前进了。
龙开族:东莞改善生态环境的民意很高。政府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决策中,应站在更高的角度考虑问题,比如,调整产业结构,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这方面东莞近几年成效还是挺大的。
湘湘:在听证会上,一些代表“护”着企业,称目前全球经济危机还没完全消退,东莞企业受影响比较大,而且现还处于恢复期。方案一对企业来说增加负担较小,所以倾向于方案一。我倒觉得,高耗能的企业没必要“护”。如果企业连污水处理费都不能接受,还会有能力为东莞的生态环境作出贡献吗?东莞要“掉船头”,可以借上调治污费用之机,淘汰没有治污能力的污染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