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我市先后投入30.3亿元,建成15个森林公园,面积达347.3平方公里,全市森林覆盖率达36%,同时全市林地面积超过600平方公里,林地绿化率达98.5%。一个生态绿城的雏形已展现在世人面前。
在全市上下积极保护生态环境的氛围下,我市已有6个镇先后荣获"国家级生态乡镇"。以生态创建为载体,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创模"模式日渐成型。
【动员】 吸引20多万环保志愿者
多年来,我市致力于自然生态保护。早在2002年,市委、市政府就提出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文化新城、生态绿城"的发展目标,全面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2007年,市委、市政府又提出"经济社会双转型"的发展战略,并确立了建设宜居城市与和谐家园的具体定位。 但是,由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聚集,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的比例达到1﹕4的独特城市人口结构,环境问题一直是东莞的一个隐痛。为此,市委、市政府确定了突出环境保护的社会性,把公众参与提升到增强国民意识的高度,鼓励、引导、支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形成"教育一个市民、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环保宣传教育机制。
一场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的思想春风随即在东莞大地上吹拂起来。1998年,东莞环保部门开始建立市级绿色学校评价体系,形成了国家级、省级、市级三个阶梯层次的环保教育评价机制。10多年来我市建成393所绿色学校,构建了普及学生环保教育的重要阵地。
2003年,我市又建立市级绿色社区评价体系,共有60个社区成为绿色社区。2008年上半年,我市开始建立市级环境友好企业评价体系,激励企业努力推进节能减排,自觉遵守环保法规,目前已有69家企业被评为市级环境友好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环保宣教工作在基层扎实地推进。
2007年,我市还聘请103名社会人士作为第一批社会环境监督员,义务协助环境监督工作。"我市更有庞大的环保志愿者走在环保的前线,在全市中小学校中,已经建立了300多个学校环保实践基地,组织成立了20多万人的环保志愿者队伍。"我市一环保志愿服务队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全市许多市民已经形成了较强的环保意识,为东莞创造宜居城市和生态绿城做好了思想上的准备。
【监督】
重奖公众举报环境违法
为提升我市生态文化水平,市政府还将监督管理制度纳入了生态环境保护战略中。奖举报制度、社会环境监督员制度和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出台显示出市委、市政府环保决策和管理的灵活性。
以有奖举报制度为例,这项制度从2007年开始实施,对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奖励,额度为罚款的30%-80%,最高奖励可达8万元。此外,在全市16家重污染企业,市环保部门还设置了环境管理总监和企业环境监督员,协助开展企业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通过拓展监督方式,我市建立起了一套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管的长效管理体系。
我市行政架构特殊,自1988年升级为地级市后,采取市直辖镇(街)的独特行政架构。独特的行政架构以及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给环境管理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市委、市政府决定结合自身特点,跨越式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督。
2006年,我市环境监察机构通过了国家一级标准化建设验收。紧接着在2007年,又全面推进执法监察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执法监察人员编制由25名增加到150名,监察分局更是下设六支环境监察大队,分片区履行环境执法监察职能。
市环保局介绍,在监管技术上,我市已先后投入近3000万元,建立监测化验室和自动监测网络。目前,监测化验室达到国家二级站(东部)标准;建成的大气复合因子监测网络(7+1系统),获得了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和省环保科研成果一等奖,国内领先,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日趋完善。
【成果】
林地绿化率98.5%,人均16m2
在建设依山生态绿屏工程时,我市为整山工程定下的主要内容就是"划定生态绿线,严禁森林采伐",并对山体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该项工程中,我市划定了1103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面积达44.7%的市域生态线范围,在生态控制线范围内严格控制开发建设项目,构筑起我市的"生态高压线"。
目前,我市已投入30.3亿元,建成大岭山、大屏嶂、水濂山、同沙、黄旗山和银瓶山等15个森林公园,总面积达347.3平方公里,使全市的森林覆盖率达到36%,构筑起了从东北到东南的森林生态屏障。"全市林地面积已经超过600平方公里,林地绿化率达98.5%。"
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我市还建立了莞香等15个野生植物保护群落,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保持了境内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
围绕建设宜居城市的战略目标,我市高起点规划、高效能投入、高标准建设,推动城市绿化由单一绿化向多层次绿化结构发展。据林业部门统计,2008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58%,人均公共绿地多达16.29平方米。
据了解,在建设环湖生态湿地方面,我市已在松山湖、同沙湖、横岗湖、茅輋湖、佛灵湖等湖泊划定生态保护区。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区,规划保留了42平方公里的同沙生态公园;在长安、虎门等沿海城镇,种植了1200多亩的红树林。
此外,2003年至2006年,我市累计投入5.6亿元,对全市镇、村中心区河涌进行全面整治,市环保局负责人称,先后有61条(段)内河涌得到有效整治,总长达195公里,清理的淤泥达52.2万吨,并且55.9公里的堤岸也得到改造。
【荣誉】
六镇获"国家级生态乡镇"
1999年,我市率先在全省实施停止森林采伐的政策,2007年又在省内率先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对全市31.8万亩的非经济林林地,由市财政给予每亩每年100元的补助,建立林地保护的长效机制。
各种有效措施的实施,为保护东莞生态环境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除采取刚性措施,我市在生态文化建设上更是下了大力气:袁崇焕纪念公园、疍家文化广场、千年古秋枫主题公园和广东明清四大名园之一的可园公园等,一大批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公园广场建成,本土传统文化和生态文化得到了良好的保护和传承。市林业局表示,目前全市有560家单位被确定为"园林式单位";仅2008年,全市参加义务植树多达112.38万人次;形成了69个义务植树基地,面积达3500亩。
为进一步促进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打造宜居城市,2008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亲自为我市"创模"题词:生态东莞,宜居城市。在此理念指引下,这项目光远大的工程不断取得成果。
2005年至今,我市连续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同时还捧回"国际花园城市"评选的唯一金奖。我市镇街也积极以生态建设示范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全市先后有6个镇荣获"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形成了以生态创建为载体,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促进城乡一体化创模的思路和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