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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环保局近日下发《关于加快燃煤脱硫设施整改工作的通知》,2010年核定脱硫效率低于70%的43家企业的89项脱硫设施将全部纳入整改范围。造纸行业企业成为此次整改重点,占到全部企业数量的2/3。
《通知》要求,整改企业必须选用环境保护部认可的脱硫工艺以及列入《国家防治技术示范名录》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的工艺,设计脱硫效率必须达到85%以上,设计燃煤含硫率不低于1.0%。
根据部署,整改企业必须于今年11月前完成整改,否则将被吊销排污许可证,降低环保信用评价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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