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 珠江实现“八年江水变清”的目标。昨日,省环保厅发布《关于珠江综合整治基本实现“八年江水变清”的通报》。记者从该成绩单中看到,东莞由于整治成效大,群众反映佳,与广州、佛山等三个城市获评珠江综合整治工作优秀城市。
省环保厅表示,2003年至2010年,广州、深圳、东莞等珠江流域的13个城市大力治污,水系中的主要大江大河水质维持良好(Ⅱ~Ⅲ类)。
八年投入445.87亿元治珠江
早在2002年9月,当时的广东省环保局(现称广东省环保厅)就出台了《广东省珠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计划全省在8年内先投入445.87亿元,使珠江城市河段在2005年消除黑臭现象,2010年实现水流清澈的自然生态平衡。2002年底,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加强珠江综合整治工作的决定》,提出“一年初见成效、三年不黑不臭、八年江水变清”的整治目标。
2003年至2010年,广州、深圳、东莞等珠江流域的13个城市历经八年整治,省环保厅认为,在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的情况下,水系中的主要大江大河水质维持良好(Ⅱ~Ⅲ类),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得到保障,大部分流经城市水体水质明显改善。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目前,珠江流域所有市县均建有污水处理厂,全流域共建成污水处理厂266座,总处理能力1581.7万吨/日,比2002年分别增加8.2倍和5.0倍。据初步估算,2010年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5%以上,比2002年增加50.5个百分点。珠三角国控污水处理厂均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有效监督污水处理厂的运行。
省环保厅表示,2010年流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6%,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76.3%,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89.1%,分别比2002年提高10.5 、3.3和11.3个百分点。到2010年底,流域内所有城市实现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达标。
八年中,流域各市加强了电镀、化工、冶炼、制糖、食品发酵、纺织印染、制革等污染严重行业的统一规划,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据初步统计,2010年流域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5%以上,流域共有393家企业自觉申请并通过清洁生产验收被认定为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
东莞治污获评全省“优秀”
经珠江流域各市自查自评、珠江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省直各有关成员单位现场检查、审核、省环境保护厅厅务会议审定等程序,省环保厅通报称,广州、佛山、东莞、中山等市由于整治任务重、工作力度强、项目进展快、任务完成好、整治成效大、群众反映佳,被评为珠江综合整治工作优秀城市。
《通报》称,珠江广州河段、东莞运河水质进一步改善,稳定优于Ⅴ类。根据我国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质意味着东莞运河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
此外,珠海前山河、韶关北江市区段、河源东江市区段、中山歧江河、江门河、清远北江市区段、云浮南山河、惠州西湖和肇庆星湖水质优于Ⅳ类;佛山水道消除黑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