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2日召开的江西省工业节能降耗增效工作会上获悉,江西确定“十二五”期间工业节能降耗目标为单位GDP能耗下降16%。会上,省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十二五”工业节能目标责任书。
据悉,“十一五”期间,江西省工业节能量累计达900万吨标准煤,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从2005年的3.11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2010年的1.33吨标准煤/万元,累计下降38.24%,比全国平均下降幅度多降了12个百分点左右;列入统计范围的55种主要耗能工业产品中,2010年有一半以上产品单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十二五”期间,江西省单位GDP能耗要下降16%,工业节能必须继续当好主力军,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年均要下降4%,力争累计下降20%。为此,江西对全省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下达节能总目标任务655.52万吨标煤,并层层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加强管理,加大节能技改投入,确保节能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