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欧雅琴)“十二五”减排工作任务异常艰巨,火电行业仍是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的重要领域。为确保顺利完成减排,沙角A、B、C电厂应当在2012年底完成脱硝工程建设,
按照《广东省火电厂降氮脱硝工程实施方案》(粤环〔2011〕3号)等文件的要求,2012年底前应完成脱硝工程建设的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沙角A电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沙角B火力发电厂、广东广合电力有限公司沙角发电厂C厂等3家企业,将在本月出台脱硝设施建设方案,上报脱硝工作进度。三家电厂在每月5日前须将降氮脱硝工作进度及时报送至省环境保护厅,并抄送市环保局及虎门环保分局。
在污染物排放上,各环保分局将对所辖企业的数据进行质量审核,于每月8日前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