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 省政府下达硬指标:五年内,东莞单位GDP能耗要降19.5%。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任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广东省“十二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分解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分解方案》)。
市政府相关人士透露,目前,我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初稿已成形,正在上报市委市政府讨论。市政府各部门接下来将研究部署,确保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五年内莞单位GDP能耗要降19.5%
据悉,“十二五”期间,省政府每年将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未按计划完成节能指标的市,严格落实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作为制造业大市,东莞节能减排压力向来较大。根据《分解方案》,在“十二五”期间,东莞与广州、深圳、佛山一同被划入一类能源消耗降低指标地区。
就在去年,我市单位GDP能耗为0.691吨标准煤/万元,省政府对东莞未来五年提出了更高的节能要求——到2015年,东莞要降低到0.556吨标准煤/万元,年均下降率为4.25%,五年内下降幅度达到19.5%。
据悉,“十一五”期间,省政府分解到东莞的节能减排任务量为五年降低20%,东莞成功完成了任务,并获得“2009年度广东省节能先进地区”称号,成为全省6个获此殊荣的城市之一。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我市的“十二五”节能规划总体方案在前期的调研基础上,已经形成初稿,但还需要请专家评议和市联席会议通过才能正式对外公布。
严控新上“两高”、产能过剩项目
一方面是能源紧张,另一方面却是能源的过度使用和浪费,从能源管理方面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意见》提出,要建立节能约束机制。据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未经或未能通过审查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严控新上“两高”(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
商贸酒店、建筑等列入重点节能领域
《意见》特别指出,节能领域的范围方面,在进一步强化工业节能的同时,将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和商贸酒店、农业等领域列入全社会节能的重点。
同时,将提高8个省重点耗能行业和珠三角地区11个淘汰类、限制类行业差别电价标准,加大惩罚性电价政策实施力度。
落实珠三角纲要成效每年都要督查考核
如何打破行政区划壁垒,解决珠三角一体化进程中的问题?如何督促珠三角九市,加快一体化进程?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正式下发《广东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督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作出明确规定。
这一《方案》的督查内容,主要围绕《珠三角规划纲要》总体目标及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展开,专项督查主要包括:珠三角一体化规划实施情况、三大经济圈建设情况;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其他重要工作任务和省领导交办的相关事项。
为此,督查工作将由省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每年将围绕省委、省政府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年度重点工作,与年度评估考核工作结合进行。
督查组完成督查工作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形成督查报告提交省领导小组。对督查报告反映的各地、各部门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的经验做法或存在问题与不足,经省领导小组同意,可在全省范围印发督查通报。
另悉,前不久,省政府、省委办、省府办分别通报了2010年实施《纲要》评估考核情况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工作奖评奖结果。根据通报,东莞获评2010年实施《纲要》良好等次,获得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工作奖综合奖三等奖,并因积极创新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获得重点创新工作单项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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