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方镇彬通讯员/王爱仪)昨日,笔者从长安镇召开的“绿色金融、低碳生活”专题会议上获悉,为推动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升企业的竞争力,长安镇规定:因开展节能项目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企业,如果节能项目通过专家评估验收,并取得成效的,可享受该镇财政提供的贷款利息50%的补贴,此举开创了全市先河。
此次“绿色金融、低碳生活”的主题活动,由长安镇经济科技信息局牵头全镇金融机构推行,旨在当前信贷资金相对紧张的形势下,为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以更好地推动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帮助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活动受到兴业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积极配合,这些银行也有意向提供充足资金,帮助企业解决“节能减排”的资金缺口,金融机构纷纷表示:“对列入长安镇“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而长安镇也出台了补助措施,对因开展节能项目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企业,节能项目经专家评估验收,并取得成效的,可享受政府贷款贴息。贴息额度原则上由镇财政给予50%的贷款利息补贴。但同一个企业申请节能贷款贴息不超过2期,每期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贷款总额度不超过30万元。
除此之外,长安还出台了《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计划每年投入20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开发或应用节能项目并取得较好节能效果的企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