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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提加入全球减排协议五前提
我国提加入全球减排协议五前提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据中新社    点击数:260    更新时间:2011/12/6

    针对联合国气候变化德班会议期间有些国家代表提出中国应该参加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框架协议问题,中国代表团团长解振华昨日在此间表示,中国政府可以接受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减排协议,但有五大前提。

    在德班气候峰会中国代表团首场新闻发布会上,解振华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已经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各方应当遵循并兑现承诺。在达成一个新的全球减排协议前,必须要解决五大问题。

    其一,必须要有《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

    其二,发达国家兑现300亿美元快速启动资金和2020年之前每年1000亿美元的长期资金,尽快启动绿色气候基金;对减缓和提供资金、技术转让的情况,要建立监督执行机制。

    其三,落实适应、技术转让、森林、透明度、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共识,建立相应的机制。

    其四,加快对各国兑现承诺、落实行动情况的评估,确保2015年之前完成科学评估。

    其五,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的原则,各自能力的原则,确保环境的整体性,各国承担与自己发展阶段和水平相适应的责任和义务。

    解振华说,中方提出的这五方面条件“没有新的”,都是20年国际气候谈判已经确定了的,应当兑现的。只要符合上述五大条件,“这样的法律文件我们是愿意参加的”。

    目前,中国已经提出了具有国内法约束力的减排目标:到2020年,单位GDP温室气体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

    对于2020年之后全球如何减排,解振华说,要建立在科学评估之上。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五次评估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报告预计在2015年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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