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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正在申报
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正在申报
作者:杨敬贺    文章来源:东莞时间网-东莞日报    点击数:340    更新时间:2012/2/28

    企业来电:

    近日,听说省经信委在组织推荐广东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请问,我们东莞的节能技术服务类型的企业,若申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又如何进行申请呢?

    ——东城一节能服务企业王女士

    记者出击:

    为加强我省清洁生产咨询服务队伍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升全省清洁生产水平,近日,省经信委会同省科技厅、环境保护厅将在近期认定一批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

    据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申请企业需要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第一,要依法在广东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供公平、公正、高效率服务的能力。

    第二,企业要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工作条件,具备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申请企业具有2名以上高级职称和5名以上中级职称的专职清洁生产审核咨询人员,并参加国家级或省级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合格。

    第四,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能够独立完成工艺流程的技术分析,进行物料平衡、能量平衡计算。

    第五,企业年内无触犯法律、违规操作等不良记录。

    第六,还须具备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申报程序:

    参加申报的企业,要提交5项材料。

    (一)《广东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申请表》。

    (二)申请单位基本情况,从事清洁生产相关工作的业绩和成果。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四)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和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五)申请单位为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人员购买社保记录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相关人事部门提供在职证明材料)。

    东莞市申请企业须将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与循环经济科。

    材料提交之后,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科技厅、环境保护厅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核,确定初选名单,网上公示。

    温馨提示:

    各地市须于32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东莞企业须向市经信局节能与循环经济科提交资料,联系人:王森,联系电话:22239982,传真:21689015。逾期不予受理。

    (跑腿记者:杨敬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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