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市在排污费征收方面主要以污水及锅炉废气排污费为重点,而噪声及扬尘排污费的开征工作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不过,这个局面将在近期被打破。
日前,市环保局发出《加强噪声及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的通知》,提出将从今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加强对产生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等噪声的单位征收排污费管理力度,同时开始对装卸、堆存煤炭而造成大气污染的经营单位征收排污费。
“我市曾征收过噪音超标排污费,但数量比较少,而扬尘排污费则是我市首次征收。”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为加大对我市噪声和城市扬尘管理方面的监管力度,制定出可行性强的噪声及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方法和准则,市环保部门曾到其他省市的环保监察部门学习考察,今年将采取新措施加强城市超标噪音排污费的征收,并首次开始对码头及露天堆煤场的经营单位征收扬尘排污费。
对噪声、扬尘污染源单位征收排污费
据介绍,噪声排污费的征收对象是对产生噪声污染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对他人造成干扰的单位,包括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噪声。而扬尘排污费的征收对象是那些在码头(煤炭装卸)、煤炭堆放场装卸、堆放煤炭过程中产生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等经营单位。
市环保局表示,噪声超标排污费的计征是按照《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联合令第31号)的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进行。而扬尘排污费的计征是参照《排污费申报登记实用手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著)第二十一章第七节关于煤炭装卸及煤炭堆存粉尘排污系数的范围,同时借鉴其他市的工作经验,结合计算简便、可操作性强的原则,我市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对设有防风墙、除尘设施、喷水装置及封闭储存仓的扬尘源,扬尘排放量可经核减后再进行排污费计征。
噪音超标排污费最高月征过万
根据我市环保部门的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噪音超标分贝在1至15分贝之间的将实行分段收费,其中超标1分贝的噪音源单位征收每月350元,2分贝是每月450元,然后每超标1分贝将累计加收超标排污费,到15分贝是每月8800元。对于超标15分贝以上的企业,则一律每月征收11200元噪音超标排污费。
同时,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征收额应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当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两处及两处以上噪声超标,则加1倍征收。另外,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分别计算,累计征收。
对于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排污费,将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排污费。
环保部门表示,对农民自建住宅将不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此外,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十五天的,噪声超标排污费减半征收。
煤炭封闭式储存不征收排污费
在扬尘排污费征收方面,露天堆放的,按照堆存1吨煤炭每年排放粉尘2公斤计征(按煤炭质量算,排污费为0.3元/吨/年),堆放不足1年的按月计征。
如果煤炭贮存在封闭式储存仓的,不征收排污费;贮存在半封闭式储存仓(有顶盖)的,按30%计征。此外,堆放场地周边20米内建有高于煤炭堆放高度的防风墙,按80%计征;煤炭堆放高出防风墙的,按90%计征。建有煤炭喷淋设施并正常运行的,按70%计征。建有防风抑尘网,但未建喷淋设施的,按20%计征;建有防风抑尘网,并建有喷淋设施且正常运行的,按10%计征。对煤炭堆放场采取覆盖措施的,按覆盖面积比例进行扬尘量扣减。(记者 黄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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