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经信局获悉,市政府近日通过了《东莞市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15年,东莞市的单位GDP能耗下降19.5%,从0.691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0.556吨标准煤/万元。对此,我市要确保实现“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9.5%的目标,在保证GDP年均增速8%的前提下,2015年,东莞市能源消费总量必须控制在3345万吨标准煤以内。
“十二五”东莞节能工作压力大
记者获悉,根据《印发广东省“十二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分解方案的通知》,省分配给东莞市“十二五”的节能任务为单位GDP能耗下降19.5%,即与2010年比,到2015年,东莞市的单位GDP能耗下降19.5%,从0.691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0.556吨标准煤/万元。
因此,要确保实现“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9.5%的目标,在保证GDP年均增速8%的前提下,2015年,东莞市能源消费总量必须控制在3345万吨标准煤以内。也就是说,在不削减存量的情况下,2015年东莞市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及居民生活用能量相对于2010年的增量必须控制在532万吨标准煤以内。其中,第二产业用能增量必须控制在337.6万吨标准煤以内。
随着政策、资金等各种手段的边际贡献不断递减,节能潜力逐步得到释放,进入“十二五”,节能潜力小、难度大与节能任务重的矛盾将是我市节能工作面对的主要问题。
2个镇街未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
《规划》披露,全市有2个镇街未完成市下达的“十一五”节能目标,其中有1个镇的单位GDP能耗指标不降反升。
工业结构偏重的镇街在“十二五”期间,陆续有电力、造纸、陶瓷、水泥等高耗能项目的投产,将会大大影响当地乃至全市的能源结构,对“十二五”节能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为此,《规划》从节能责任、节能潜力、节能能力的角度综合考虑各镇街GDP等指标,将32个镇街划分为四类地区。其中Ⅰ类地区,“十二五”节能目标为单位GDP能耗下降28%;Ⅱ类地区,“十二五”节能目标为单位GDP能耗下降20%;Ⅲ类地区,“十二五”节能目标为单位GDP能耗下降18%;Ⅳ类地区,“十二五”节能目标为单位GDP能耗下降15%。
Ⅰ类地区中洪梅、麻涌、中堂3个镇在“十二五”期间,节能目标年下降率均达到全市最高水平的6.36%,而Ⅳ类地区中的万江、茶山等6个镇街,节能目标年下降率均为全市最小值的3.20%。
四大高耗能行业将成为调整重点
《规划》指出,占GDP比重40%以上、综合能源消费量70%以上的第二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就成为“十二五”节能工作的重点。
而“十一五”以来,我市高耗能行业的分布趋于稳定,主要包括纺织业、造纸及纸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以及电力、热力的生产供应业。这四大高耗能行业拉高了东莞市的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水平,理所应当地成为未来东莞市第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方向。《规划》指出,将采取转移、关停、改造等措施逐步淘汰四大高耗能行业中相对落后的企业,将四大高耗能行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控制在12%以内。
此外,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也成为《规划》在未来5年节能方向的一个重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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