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中心介绍|新闻动态|政策发布|项目与成果|产品推广|需求信息|企业审核|在线咨询|宣传培训|清洁生产联盟|

  没有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东莞市清洁生产科技中心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 正文
          ★★★
被指污染企业拒不改正 状告广州东莞环保局
被指污染企业拒不改正 状告广州东莞环保局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重庆晨报    点击数:250    更新时间:2012/9/10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日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执法局对拒不改正环境违法行为,还起诉市环保局的东莞市东坑立天硅胶制品厂进行了查封。

   据介绍,因不服东莞市环保部门作出的罚款1万元、停产的行政处罚,东莞市东坑立天硅胶制品厂先是提出行政复议,被驳回后又以责罚依据不当为由,将市环保局告上法庭。经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维持行政处罚决定。然而,当事企业仍然不服,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中,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维持原判,这也是终审判决。今年824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执法局对该厂进行了查封,现场查封时,该厂仍在生产。

  据了解,东莞市东坑立天硅胶制品厂自20099月开始生产销售奶嘴、小家电密封圈等硅胶制品。20114月、5月期间,当地环保部门接到居民投诉,称该厂“每天都排放大量有异味的气体”,于是对其进行了查处。

  去年5月,市环保局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罚1万元、责令其停产。当事人不服,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721日,市政府法制局主持召开了行政复议听证会,随后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市环保局的处罚决定。

  然而,立天硅胶厂认为硅胶无毒无害,同时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对硅胶制品项目未作规定、责罚依据不当为由将环保部门告上法院。201111月,经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维持行政处罚决定。

  今年3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并邀请众多媒体到场旁听。经审理,法院认为该案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处罚程序得当,法律适用正确,当庭宣判维持原判。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文章 下载 影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