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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内公共照明全用LED
两年内公共照明全用LED
作者::谢瑞玲    文章来源:东莞日报    点击数:219    更新时间:2012/10/10

  全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正式拉开序幕。昨日下午,我市召开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会议,会议正式下发了《东莞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副市长张科出席会议,并代表市政府与各园区管委会、镇街人民政府代表签署《东莞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责任书》。

  根据《方案》,东莞市将在两年内在公共场所全面普及LED照明。其中,新建工程从现在开始起一律采用LED照明产品。而原有使用的非LED产品,在2013年底前完成改造。

  新建工程一律采用LED照明

  根据省有关部署,我市在本月初制定出台了《东莞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将在公 共照明领域,即道路、公共场所、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的照明工程领域完成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从《方案》实施之日起,上述领 域新建工程一律采用LED路灯、庭院灯和景观灯等照明产品;原有使用的非LED照明产品,在2013年底前完成改造。

  除推动公共照明领域普及LED照明外,东莞还将通过室内照明等综合性LED照明社会示范工程的引导,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的促进,来带动非公共领域使用LED照明产品,实现同比口径下照明节能50%以上,拉动全市LED产业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年产值500亿元以上。

  在推广方式上,《方案》主要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各工程单位可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节能服务公司、监理机构、能源审计与节能评估服务机构。

  与此同时,《方案》还明确了政府补贴政策。市财政将按照经核定的LED灯具价格的10%给予补贴。非政府单位、企业参加示范工程并采购符合省LED标杆体系推荐目录产品的,市财政按照经核定的LED灯具价格的30%给予补贴。

  推广工作将纳入镇街责任考核

  为完成后LED推广目标,昨日,副市长张科代表东莞市政府与各园区管委会、镇街人民政府代表签署《东莞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责任书》。他要求,各镇街、园区要按照本次会议的部署和责任书的要求,确定牵头部门和组成单位,确保任务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市政府将把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纳入节能减排责任考核,定期督办,通报进度并作为评价镇街主要领导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

  针对《方案》提出的财政补贴政策,张科表示,LED照明工程建设和改造的资金来源将从随电费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中解决。

  经介绍,目前我市每年随电费征收的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大约为6亿元,其中市财政为3亿元,镇财政为3亿元。下来要根据国家财税激励政策,对我市符合条件的LED推广改造项目按年节能量给予财政奖励和相应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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