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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整治淡水河 综合污染指数5年降五成
广东整治淡水河 综合污染指数5年降五成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260    更新时间:2012/11/23

  自2008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淡水河整治”作为重点建议并进行挂牌督办后,能否实现“5年基本好转”的目标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作为淡水河流域综合整治的重要区域,截至目前,淡水河西湖村断面综合污染指数较2008年下降了52.0%,紫溪断面综合污染指数比上游西湖村断面低25.4%,水质实现了明显好转,初步完成了整治目标。

  淡水河发源于深圳市梧桐山,流经深圳市龙岗区后于秋长街道办西湖村进入惠阳区,经惠阳区的秋长、淡水、永湖,惠城区的三栋和马安镇,于紫溪口汇入西枝江,全长95公里(惠阳段58公里),是西枝江一级支流,东江水系二级支流。

  流域限污、总量控制、现有污水必须经过处理再排放,与几年前垃圾遍河、河水黑臭相比,“近乎苛刻”的限批政策直接导致淡水河流域建设项目的“剧降”以及水质的不断改善。惠阳区环境保护局的统计数据显示,通过严格实施禁批限批政策,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源,2008年至今累计审批2290家,否决 214家企业,平均否决率8.5%,其中,2012年至今审批356家,否决了36家,并将关停淘汰比例上升到了30%(17)

  同时,针对流域内非法养殖场造成的养殖源污染,2007年至今,共清理非法养殖场约2400家,清除生猪34万余头,其中,2012年至今清理非法养殖场205家,清除生猪1.8万头。

  此外,在污水处理方面,截至目前,该区建设的9座污水厂和3座整治工程已全部建成投产,实现了“镇镇有污水厂”的目标,其中,淡水河流域处理规 模共21.5万吨/日,配套管网76.4公里已全部完成建设。在建设过程中,该区实施了督导包干和进度责任公示制,采取区领导挂点、区纪委督查、区环保部门督导、各镇办为责任主体的责任机制,实行“一月一督查”,由纪委组成督查组每月对在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进行一次督查,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主体 主要负责人给予责任追究,严重者将就地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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