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底,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实载率低于70%的客车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建立商贸酒店能耗统计平台……昨日,《东莞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发布。
根据《方案》主要目标,到2015年底,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556吨标准煤/万元,比2010 年的0.691吨标准煤/万元下降19.5%;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分别控制在12.45万吨、1.81万吨以内,比2010 年的15.73万吨、2.32万吨分别减少20.9%、22.0%;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9.51万吨、14.38万吨以内,比2010 年的13.71万吨、20.32万吨分别减少30.6%、29.2%。
节能减排任务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0%以上
在工业节能上,全市工业锅炉达30蒸吨以上的企业全部实施烟气脱硫和低氮燃烧改造,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0%以上,脱硝效率达到30%以上,并确保达标排放;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以上。
交通:2015年底前淘汰全部“黄标车”
在交通运输方面,要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额标准,实载率低于70%的客车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力争2015年底前淘汰全部“黄标车”;2013年底前全面供应粤IV车用柴油,2015年底前全面供应粤V车用汽油。
商业:建立商贸酒店能耗统计平台
在商业和民用方面,在酒店、零售等旅游和商贸服务业开展节能减排行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中,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能单位将纳入市监管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建立商贸酒店能耗统计平台,全面推行全市重点商贸酒店能源利用情况网上报送制度。
公共机构:三成以上建筑实施节能改造
在公共机构方面,将打造一批节能示范型机关、学校、医院、文化场馆和体育场馆,力争实施建筑节能标准改造的公共机构建筑占比达30%以上。控制建筑能耗方面,新建建筑设计、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市区、建制镇中心区和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的新 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95%以上。(见习记者张奇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