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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强制性限额标准
订强制性限额标准
作者:徐海星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1062    更新时间:2006/7/25

本报讯 (记者徐海星)广东省经贸委昨天透露,被称为循环经济新指标的《广东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目前已经进入前期调研。

  据记者了解,条例中将研究制订有关促进绿色采购、个别废弃物回收利用等相关的专门法规。对钢铁、石化、建材、造纸等高耗能行业制订强制性的能耗限额标准,建立和完善主要设备能效标准和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

  依据能耗标准制订予以淘汰的落后工艺、产品目录,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盲目发展,建立强制性产品能效标识和再利用标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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