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经信节能函〔2013〕337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关于报送第一批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 工作情况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第一批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 为加强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市场规范,进一步推进我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广东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管理办法》(粤经信节能〔2010〕775号)的有关规定,请你们报送第一批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工作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2011-2012年度第一批技术服务单位在本辖区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和评价,填报广东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业绩评价表(见附件1)。 二、请各有关技术服务单位对本单位2011-2012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报广东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年度业绩报告表(见附件2)。 三、请各地市经信部门和有关技术服务单位认真填报有关情况,并于2013年2月5日前将有关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版)报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我委将进行汇总和考评。
附件:1. 附件1:市经信部门对广东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业绩评价表.doc 2.附件2:广东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年度业绩报告表.doc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1月24日
(联系人:谭吉林,王丽燕;电话:020-83133361、83133444,传真:020-83133335;电子邮箱:wly27123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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