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中心介绍|新闻动态|政策发布|项目与成果|产品推广|需求信息|企业审核|在线咨询|宣传培训|清洁生产联盟|

  没有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东莞市清洁生产科技中心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 正文
          ★★★
东莞重大项目管理 七大调整逐个睇
东莞重大项目管理 七大调整逐个睇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东莞日报    点击数:354    更新时间:2013/1/31

  记者昨日从市重大办获悉,114日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的《东莞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近日正式发布。

  据市重大办负责人介绍,有关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的管理办法经历了《东莞市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东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以及《东莞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三个阶段。此次颁布的《东莞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在章节结构上仍由总则、机构职责、项目确定、项 目管理、保障措施、考核奖惩和附则组成,一共36条。

  那么,与之前适用的《东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相比较,该新办法出现了哪些具体调整呢?市重大办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的专访,一一解读。

  调整之一

  明确强调不能列为重大项目的项目类型

  调整内容:在第二条结尾增加“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各类经营性酒店以及各类与房地产相关的经营性项目,高污染、高耗能和消耗资源型外资项目以及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等不列入市重大项目。”

  调整原因:以前的管理办法只规定了鼓励申报的项目类型,但没有明确列出不能列为重大项目的类型,导致在前几年的重大项目申报时,部分镇街(园区)提交了一些房地产、经营性酒店及其相关项目的资料,申请纳入市重大项目,增加了筛选工作量和解释工作量,有时甚至引 起不必要的误解。

  调整之二

  大幅提高项目投资额准入门槛

  调整内容:在第三条明确要求:“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社会投资项目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内资)或不低于1亿美元(外资)”,但“增资扩产、节能技改、能源保障、优质产业延链补链和重要配套项目以及现代服务业、农业、社会事业项目,可适当降低”。

  调整原因:为适应市“三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以及上述有关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系列政策提出的新标准,与之前的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相比,《东莞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相应提高了投资额准入门槛,社会投资、财政投资最低投资额分别提高到6亿元及1亿元以上,提升比例分别 达到200%100%

  调整之三

  明确增补为市重大项目的申报程序

  调整内容:在第十四条明确了增补为市重大项目的申报程序为“镇街(园区)或项目主管部门申报;市重大办组织有关部门(发改、经信、外经贸、规划、国土、住建、环保等)现场调研;相关部门集中审查(或出具书面意见),市重大办汇总后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市领导小组审定”。

  调整原因:按照以往工作经验,除了年底的集中申报纳入的市重大项目之外,市、镇两级均可能在年中招商引资进来一些优质项目,为加快这些项目的前期工作,推进其尽快落地,有关镇街(园区)会就个别项目增补进入重大项目名单向市政府或市重大办提出申请。一直以来, 对于如何在年底集中申报之外,平时如何及时增补重大项目,没有一个明确的增补程序,对有序开展市重大项目的动态管理不利。

  调整之四

  建立分级协调和跟踪督查制度

  调整内容:为加强重大项目推进力度,在第十五条补充相关内容,提出建立分级协调和跟踪督查制度,明确领导小组、挂钩督导组、市重大办、项目主管单位等各级的协调职责和相关制度。

  调整原因:市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和督查跟进的事项较多,如果都需要市重大办、领导小组乃至市政府组织召开协调会、现场会等协调和督查,将会产生大量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从而影响到项目的建设推进。

  调整之五

  提出项目主管单位服务保障要求

  调整内容:为提高重大项目报批材料准备效率及质量,在第二十条增加有关内容,提出针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市级项目主管部门服务保障重大项目的有关要求。

  调整原因:东莞市实施重大项目统筹管理3年多时间以来,市级主管部门的服务保障意识得到了大幅加强,做到了 “重大项目、重点服务、重点保障、重点推进”。虽然每年市重大办都组织一次业务培训,但是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市重大办仍然明显感觉到部分镇级政府(管委 会)及其部门对重大项目的有关政策、报批材料要求等不熟,或者对于重大项目跟踪服务保障力度不够,导致项目前期工作因材料准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滞后。

  调整之六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优惠政策

  调整内容:在第二十三条对城市设施配套费减免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社会投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投资额度分级减免,即:投资总额在10亿元以下的减免20%;投资总额在10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下的减免30%;投资总额在20亿元以上的减免40%。社会 投资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采用“先全额征收、再定额返还”的办法实施减免,减免比例按照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确定。

  调整原因:《东莞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提高了项目准入门槛,为与准入门槛配套,对原来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优惠政策做出了调整。同时,为了避免项目单位为争取更多的减免优惠政策而虚报投资额,《东莞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提出“先全额征收、再定额返还”的办 法实施减免,减免比例按照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确定。

  调整之七

  提出“挂账”手续补办时限要求

  调整内容:为完善项目手续办理,在第三十二条提出“凡是采取‘先挂账、后补办’办理前期审批手续的项目,开工逾6个月仍未按承诺补齐完善相关手续,市重大办在接到相关部门投诉,经调查核实后,可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对该项目下达‘暂缓施工通知’,直到建设单位补齐完善审批手续后方可恢复施工”。

  调整原因:对重大项目前期审批工作,实施绿色通道“路条”制度,允许先挂账、后补办,实施3年多来,成效十 分明显。但这并不是说重大项目的“路条”能够取代正式的审批程序,项目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抓紧补齐材料、完善手续。部分项目单位因为种种原因,在项目开工很长时间内,甚至在竣工投产后,该补的材料未补、该完善的手续未完善。(记者 黄观平 通讯员 陈盛邦)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文章 下载 影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