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发布了(PITI)评价结果报告,对113个环保重点城市污染源监管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显示,东莞在113个城市排名第二,与省内的深圳(排名第四)、广州(排名第七)两市共同进入前十名。
自2009年以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与国际自然资源保护协会连续4年对113个城市的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进行了评价。2012年,两家环保组织第四次对113个环保重点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价。
包括日常监管信息公示、污染企业集中整治、清洁生产审核公示、企业环境行为整体评价、信访、投诉案件及其处理结果公示、环评及竣工验收结果公示、排污收费相关公示、依申请公开情况在内8项指标被列入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情况评价范围。
评价结果显示,2012年,东莞市PITI指数总分为74.9分,在所有列入评价的城市中排名第二。记者发现,东莞在依申请公开情况方面获得满分18分的评价,但在日常监管信息公示等方面得分较低,仍存在较为明显的短板。
评价报告称,目前,包括东莞在内的大多数城市在日常监管、企业排放和环评报告等关键信息的公开无实质进展,都显示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正遭遇瓶颈。在这其中,日常监管信息,包括企业超标、超总量排放信息和环保行政处罚记录,涉及企业是否能遵守环保法规,是最为重 要的信息。
基于监督性监测形成的违规超标记录和其它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一直属于最为重要的环境监管信息;而经确认的投诉举报信息,也可能对日常监管行动和发布方面的缺陷作出重要弥补。
东莞对环保信访情况公示,并定期发布周报,频率较高且内容完整,包括被投诉企业、时间、内容、环保局现场处理情况等。该做法被评价报告认为是在国内环保信访信息公开领域的良好实践。
报告称,包括宁波市通过专栏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系统发布,深圳市对每份罚单形成较为完整的文件,山西省对重点企业的超标违规形成季报,以及东莞市对信访情况形成较为全面的季报,如果能组合在一起,即可初步实现监管记录较为系统、及时、完整和用户友好的发布。 (记者/黄少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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