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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
国务院: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310    更新时间:2013/6/18

  【国务院: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提出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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